我們有一個先入為主的想法,那就是,當我們購買數字圖書時,我們獲得與購買紙質圖書相同的權利,這是有道理的,但事實是事實並非如此。
紙質書當然是我們的財產,而不是知識產權,而是有形書。 反而, 當我們購買數字圖書時,我們真正得到的是對圖書內容的臨時和有條件的使用,而不是類似於紙張的虛擬文件。 那是什麼意思呢?
電子書借閱
紙質書本從一手到另一代,一代又一代地輕鬆地傳遞,沒有任何人對此權利提出質疑,除了那些害怕借出書而再也看不到它們的人,他們決定不再離開紙上書。
我們可以對電子書做同樣的事情嗎? 認為確實如此似乎是合乎邏輯的,但事實是事實並非如此。
根據我們購買平台的標準,是否可以藉用數字圖書。 例如,亞馬遜允許您藉以下方式借出數字圖書: 許多限制: 一次,持續XNUMX天,在那XNUMX天中,所有者失去了對這本書的訪問權限,就好像將其借給紙本一樣。 其他平台不允許直接使用它。
儘管允許數字借閱,但與紙張一樣,作者也沒有獲得借書的版權。
在數字圖書館中嗎?
圖書館的運作方式與眾不同 «一份,一位用戶»模型:當他們藉出數字圖書時,只有在第一本歸還它之前,他們才能將其借給其他用戶。 為什麼? 因為在這種情況下,紙質書也會發生同樣的事情:圖書館擁有一個或多個副本,而不是無限的副本,而當讀者使用該副本時,沒有其他人可以訪問它。 與紙張一樣,只有在藉書者歸還書籍之後才能使用書籍。
在這種情況下,不同之處在於,只要符合所描述的模型,圖書館獲得的許可就可以將其按要求多次借出,
我們的後代會繼承我們的數字圖書館嗎?
我們可能會認為,購買數字書籍時,就像紙質書籍一樣,這是永遠的,但事實並非如此。 微軟最近關閉了其數字圖書館,儘管已將這筆錢退還給書籍的所有者,但他們卻失去了版權,因為我們購買的是 無限期使用許可,而不是文件所有權.
在缺乏規範這種情況的法律的情況下,當前的答案是它取決於平台的標準,而今天的普遍答案是否定的。